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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小精靈新手 2007-9-22 13:46

關於主動投案

請問各位GM,以下這個投案是否合乎規格?

[url=http://bbs.kyohk.net/viewthread.php?tid=470753&highlight=m%5Bx%5C_x%5Dm]http://bbs.kyohk.net/viewthread.php?tid=470753&highlight=m%5Bx%5C_x%5Dm[/url]


因為我看到上方EDWIN所寫的規定:

◎所有投案皆需要提供證據,[b]證物 (如:REPLAY) 或 口供[/b],需仔細描述經過]
◎沒有證物的投案,將保留玩家口供的可信性
◎內容簡陋、態度欠佳者,恕不作處理

沒有證據,沒證物,沒描述經過
他的口供只是6個字"電腦自動重啟",基本上這理由任何玩家都能說出口

當我舉報他,GM的處理是"有投案故酌情處理"

如果這樣的投案是有效,我無話可說
若因他是版主,用6個字交代就可過骨,那我建議規定不能舉報版主ID就好了

該場就戰況來看,他是明顯扮Disconnect
舉報者上傳這麼多資料,最多才封7日,還要打幾隻字就可甩身....


所以我主要是想知道,究竟這投案是否合格,還是版主才享有此福利?

THX

其實我打算直接PM處理的GM,但因K幣什麼的PM不到,故來這裡發了

[[i] 本帖最後由 寵物小精靈新手 於 2007-9-22 13:48 編輯 [/i]]

T360 2007-9-25 07:43

你好
[url]http://bbs.kyohk.net/thread-473842-1-1.html[/url]
特別通告

由於最近發現有很多 濫用主動投案的玩家 及 投案時沒有注意格式的玩家

所以決定修改 投案格式內容 及 嚴謹處理投案內容

有關變動及修改可能會造成大家某程度的不便 不過依然請大家務必遵守及體諒

因為這樣的處理絕對可以打擊惡意濫用投案機制的玩家 希望大家為營造良好的遊戲環境盡一分力

有關以上處理 由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


以下是新增的投案格式內容 :

1. 計分表相片 (見下圖)
2. 遊戲場名
3. 網絡公司名稱 或 網吧名稱

有關詳細的投案格式內容請參考 : [url]http://bbs.kyohk.net/thread-394692-1-1.html[/url]

明??

寵物小精靈新手 2007-9-25 16:27

明白,有改動很好

但問題是他的投案在舊制度下依然是不合格
這與有否推出新制度似乎無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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